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書法類考試說明(2024年開始執行)
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書法類考試說明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相關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性質
書法類專業市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對中國傳統書法的臨摹和創作能力,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專業目錄范圍
本說明適用于書法學等專業。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書法臨摹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
考試內容: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二)書法創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創作能力。
考試內容:
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可提供篆書印刷體字樣);
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選擇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五、考試要求
1.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帶入考場。
2.臨摹和創作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
六、考查范圍
書法臨摹科目的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書法碑帖。
書法創作科目的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詩文。
七、評分等級劃分標準
(一)書法臨摹
等級 |
評分標準 |
一等 |
字形準確,用筆精到,書寫性強,整體協調,氣韻生動,形神兼備,無錯別字。 |
二等 |
字形準確,用筆精到,書寫性較強,整體比較協調,氣韻較為生動,無錯別字。 |
三等 |
字形比較準確,用筆比較精到,整體比較協調,具備一定的書寫性。 |
四等 |
字形不夠準確,用筆不夠精到,整體不夠協調,書寫性較弱。 |
五等 |
字形明顯不準確,用筆不清晰,整體不協調,書寫性差,未按要求完成答卷。 |
(二)書法創作
等級 |
評分標準 |
一等 |
取法有源,結字妥帖,用筆精到,書寫性強,整體協調,氣韻生動,無錯別字。 |
二等 |
取法有源,結字合理,用筆精到,書寫性較強,整體較為協調,氣韻較為生動,無錯別字。 |
三等 |
取法有源,結字基本合理,用筆基本得當,具有一定的書寫性,整體基本協調。 |
四等 |
取法不清晰,結字不夠合理,用筆不夠到位,整體不夠協調,書寫性較弱。 |
五等 |
取法無源,用筆不清晰,結字不合理,整體不協調,書寫性差,未按要求完成答卷。 |
本考試說明自2024年書法類專業考試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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