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和《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等級轉換分數實施辦法》發布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內政發〔2022〕1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內教發〔2022〕11號)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等級轉換分數實施辦法(試行)》和《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試行)》,經廳黨組會議審定,兩個有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配套文件,日前發布,標志著新高考綜合改革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正式落地實施。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我區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1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在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均應參加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歷史兩門科目中選擇1門為首選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2門為再選科目,共選擇3門科目參加選擇性考試。物理和歷史2門首選科目成績以卷面原始分呈現并計入統一高考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數呈現并計入統一高考總成績。
(本頁面為考試分享頁面請勿咨詢,謝謝合作,具體公告已官網為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