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考試內容與形式問答匯總
考試內容與形式
第一部分 音樂類
17.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為幾類?不同類別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音樂表演又分為器樂和聲樂兩個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教育類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165分)、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75分)5個科目。
18.音樂教育類考試科目為什么要區分主副項?
答:一是尊重考生個性化發展,凸顯考生的優勢和特長。二是音樂教育要求人才“一專多能”。
19.樂理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樂理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包括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
20.聽寫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聽寫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考試內容包括①單音;②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③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④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⑤節奏:6小節左右;⑥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21.樂理、聽寫科目怎么考?
答:樂理、聽寫兩個科目合卷,采取筆試方式,考試總時長為90分鐘。在條件成熟后采取機試方式。
22.樂理、聽寫筆試的題型有哪些?
答:樂理筆試采取選擇題,聽寫筆試采取書寫方式。
23.視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視唱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考試內容包括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b-e2以內。考試形式為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
24.視唱科目采取什么唱法?
答:采取固定唱名法。
25.視唱科目考試可否提供樂譜(視唱旋律)的第一個音?
答:視唱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不提供第一個音作為提醒,設置視唱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以便提示學生和統一操作。
26.樂理、聽寫、視唱使用哪種記譜方式?
答:使用五線譜記譜。不再使用簡譜記譜方式。
27.器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器樂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報考時填報2首樂曲,考試時隨機抽取1首演奏,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中西打擊樂專業原則上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
28.聲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聲樂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報考時填報2首樂曲,考試時隨機抽取1首演唱,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聲樂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9.器樂或聲樂表演科目考試為什么不可使用伴奏?
答:省統考的目的是區分考生的專業素質與能力水平。伴奏會影響到考生真實能力水平的呈現,不利于對考生表演水平的評定。
30.為什么不建立器樂、聲樂考試的曲目庫?
答:為了能夠凸顯考生個性化的優勢和特長,保護考生曲目選擇的權利。
31.音樂潛能測試科目何時納入省統考?
答:在條件成熟時,將增加“音樂潛能測試”考試科目。具體開考時間將提前向社會公布。
第二部分 舞蹈類
32.舞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3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33.舞蹈基本功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條件與素質,以及舞蹈基礎訓練的能力。考試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測試身體條件,包括整體外形(全身正面、側面、背面與上半身正面)和軟開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二是測試技術技巧,包括規定內容(平轉、四位轉、凌空躍)和自選內容(提供《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所有舞種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技術技巧體系進行測試,同一體系下至少包含不同類的三個單項技術技巧,時長不超過1分鐘)。考試要求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無音樂。
34.考生是否可以在《技術技巧參考目錄》之外選擇自選內容?
答:《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是最常用、最基礎、最基本的技巧,考生技術技巧的自選內容可以在該目錄之外進行選擇。
35.舞蹈表演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綜合藝術表現的能力。考試內容為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不超過2分鐘。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不可化妝,音樂自備。
36.舞蹈即興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即興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創造性表達的素質與潛力。考試內容為依據現場隨機抽取的音樂進行即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1分鐘。考試要求著舞蹈練功服,不可化妝。
第三部分 表(導)演類
37.表(導)演類專業省統考不同方向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4個科目。服裝表演方向總分300分,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3個科目。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3個科目。
38.文學作品朗誦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文學作品朗誦主要考查考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能力。考生朗誦自選文學作品(現代詩歌、敘事性散文、小說節選、戲劇獨白等)一篇,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須以普通話脫稿朗誦。
39.自選曲目演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自選曲目演唱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條件,對作品的理解、旋律及節奏的把握和表現能力。考生演唱自選曲目(歌劇、音樂劇、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時長不超過2分鐘;考生須無伴奏進行演唱。
40.形體技能展現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技能展現主要考查考生身體的協調性、靈活性、節奏感、藝術表現等能力。考生自選形體動作(舞蹈、武術、戲曲身段、藝術體操、廣播體操等)一段,時長不超過2分鐘;形體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
41.命題即興表演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命題即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組織有機行動的能力、觀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綜合素養。考試形式為單人,要求現場抽取考題,稍作準備后(準備時長不超過半分鐘)進行考試,每人時長不超過3分鐘。
42.形體形象觀測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形象觀測主要考查考生形體比例、肢體的勻稱性、協調性及膚質等方面狀況,評價考生專業外部條件及形象氣質等。考生先完成形體測量,然后5—10人一組進行正面、側面、背面體態展示。要求赤足、著泳裝,其中女生著純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色泳褲。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3.臺步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臺步展示主要考查考生服裝表演展示的步態、姿態等基本技巧,形體的表現力、協調性和韻律感,對音樂的理解力及反應能力等方面狀況。5—10位考生為一組,按序進行臺步展示;考生完成行走、轉身、造型等臺步展示過程,自備服裝須大方得體,女生須穿高跟鞋。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4.才藝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才藝展示主要考查考生的節奏感、樂感和藝術表現力,評價考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考生先以普通話自我介紹,不可透露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時長不超過1分鐘;然后從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等體現肢體動作的才藝中自選一種進行展示,時長不超過2分鐘,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5.敘事性作品寫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敘事性作品寫作主要考查考生文學創作的立意把握、結構創意與文字組織的綜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視聽表達方面的潛力。考生根據給定命題進行寫作,敘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說、微劇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試時長150分鐘。
第四部分 播音與主持類
46.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3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47.作品朗讀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作品朗讀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考試內容為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試題,單人單場面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48.新聞播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新聞播報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指定新聞稿件播報,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試題,單人單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49.話題評述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話題評述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考題,單人單場面試,脫稿評述,時長不超過2分鐘。
50.考生現場備考時長是多少,考試期間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考生三個科目的備稿總時長控制在10分鐘以內,不得使用筆和紙。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第五部分 美術與設計類
5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52.素描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素描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考查范圍一般為靜物、石膏頭像和人像,可擴展到半身胸像,原則上不擴展到帶手半身像。考試形式為寫生、根據圖片資料模擬寫生、默寫。試卷用紙為四開或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53.素描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達能力。考試要求為:形象鮮明,構圖完整,比例準確,解剖、透視關系正確,形體、結構關系正確;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體積與空間表現準確;形象生動,富于藝術表現力。
54.色彩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色彩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圖案,考查范圍一般為靜物、風景,頭像,原則上不擴展到帶手半身像。考試形式為:1.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寫生;2.根據文字描述進行默寫;3.根據黑白圖片畫彩色繪畫;4.根據線描稿畫彩色繪畫。試卷用紙為四開或八開水粉紙、水彩紙、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考生自備)。
55.色彩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理解、表現和感受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考試要求為:構圖嚴謹,造型完整;色調和諧,色彩豐富,色彩關系合理;塑造充分,用筆生動,技法運用得當;富于藝術表現力。
56.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的考試內容為結合高中美術必修課《美術鑒賞》中的內容,根據命題進行創作。考試形式為:1.根據試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題創作;2.根據試卷所提供的圖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題創作。試卷用紙為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考生自備)。
57.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美術史素養、美術鑒賞能力、形象組織能力、畫面構成能力、生活觀察能力和藝術想象能力。考試要求為:準確應對命題要求,回應和解決命題所提出的問題;美術史知識點把握清晰,理解準確,藝術和人文素養扎實;構圖和形象組織合理,造型生動,技法表現得當;敏銳的觀察生活能力,豐富的藝術想象力。
第六部分 書法類
58.書法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2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59.書法臨摹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臨摹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考試內容為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書法碑帖。考試形式為筆試。
60.書法臨摹科目能否改變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答:允許改變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61.書法創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創作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創作能力。考試內容為: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自選其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詩文。考試形式為筆試。
62.考試時是否提供印刷體篆字供考生參考?
答:不提供。
63.各科目中每件作品的分值如何劃分?
答:書法臨摹、書法創作科目的兩件答卷作品各占75分。
64.書法類考試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項?
答:一是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帶入考場。二是臨摹和創作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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