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93名
為加強黃埔區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緩解人才緊缺情況,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現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具體崗位、職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相關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二、招聘對象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指報考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且須滿足報考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及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可參閱:)。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在辦理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6.報考人員年齡規定如下(如有特別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1)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2)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3)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4)招聘管理崗位人員,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博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
7.報考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成績合格)”或“取得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轉崗培訓證書或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成績合格)”崗位的考生,如從聘用起1年內不能按要求取得相應的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解除聘用合同。
8.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報考相應崗位。
9.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10.符合其他廣州市和黃埔區有關人員招錄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1.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2.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年限時間均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四、招聘程序
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員,包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組織考察、錄用公示、審批錄用等環節。
(一)發布公告
1.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
2.公告發布網址: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業務專題欄目下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版塊);
(2)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3)黃埔信息網;
(4)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結束后3個工作日(2023年1月5日至1月9日)內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在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
4.報名時需準備的個人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無法查閱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4)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報考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成績合格)”或“取得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轉崗培訓證書或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成績合格)”崗位的考生,如已參加培訓結業考試但證書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績合格證明進行報考。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經歷的,須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指定工作的工作證明。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畢業后參加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在校生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要求具有指定級別等級單位工作經歷的,應同時提供關于單位級別等級的證明和從事該指定工作的證明。
5.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系統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考試程序。報考人員需對系統內填寫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6.網上確認參加考試及打印準考證:筆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上進行網上確認是否參加考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會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和黃埔信息網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在打印期內及時打印并妥善保存,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進入下一公開招聘環節。
(三)考試及資格復審
1.本次招聘對以下五類人員免筆試。此類崗位的報考人員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
(1)對報考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副高級職稱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免筆試不包含報考非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崗位但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
(2)對報考兒科醫師、兒科主治醫師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3)對報考全科醫師、全科主治醫師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4)對報考口腔醫師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5)對報考超聲診斷醫師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其他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組成,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需筆試崗位招聘崗位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對于成功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可減少招考人數開考或直接取消該崗位招考。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也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按1:2設定延長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可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4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并列進入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答卷時間為120分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及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為準。
3.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面試前須攜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及報名時要求準備的個人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視情況決定是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4.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按如下辦法計入:①通過資格復審的需筆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6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②通過資格復審的免筆試人員,全部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5.總成績同分處理原則:
(1)參加筆試人員之間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仍相同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2)免筆試人員之間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仍相同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筆面試綜合成績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黃埔信息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站公布。
(四)體檢、考察與補錄
1.依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察對象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2.體檢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規定操作。需復查的報考人員,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不予聘用。
3.考察: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穗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執行。考察期間,30個工作日內無特殊原因無法配合完成考察程序并得出考察結論者,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4.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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