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工作計劃發布
? 青島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工作計劃
序號 |
普法任務 |
具體措施 |
完成時限 |
責任處室 |
1 |
《信訪工作條例》 |
1.在信訪接待場所進行《信訪工作條例》“制度上墻”,進行普法宣傳。 2.開展信訪工作人員專題培訓。 |
10月底前 |
辦公室 |
2 |
《山東省信訪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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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開展全國學生“學憲法 講憲法”活動青島賽區比賽和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月暨第四屆校園法治文化節活動,推動全市學生參與“憲法衛士”行動計劃。 |
6-12月 |
法規處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開展教育系統民法典宣傳月活動,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校園。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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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 |
結合園長和教師培訓、招生等工作,宣傳解讀《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 |
10月 |
學前處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結合義務教育招生等工作,宣傳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 |
4-8月 |
基教處 |
7 |
《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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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
開展職業教育活動周活動,組織開展職業院校教師培訓,依托青島職業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等新媒體,宣傳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
9-10月 |
職教處 |
9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
組織倡導在青高校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學習。 |
6-12 月 |
高教處 |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
舉辦民辦教育行政執法能力提升班,開展《青島市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專題培訓。 |
10-12月 |
民辦教育處 |
11 |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組織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 |
9月份第3周 |
體衛藝處 |
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
1.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納入全市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校長、班主任和家庭教育指導師等學習培訓內容。 2.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進學校、進村社、進機關、進企業”公益活動,舉辦家庭教育宣傳周活動,面向師生、家長和社會普法宣傳活動。 |
2-11月 |
家教處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1.依托德育工作例會和專題培訓班等,面向德育干部、團干部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解讀和學習培訓。 2.結合“學憲法 講憲法”系列活動、校園法治文化節,面向學生開展相關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
6-12月 |
思政德育處 |
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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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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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舉辦高中段中外合作辦學質量提升培訓班,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專題培訓。 |
11月 |
國際處 |
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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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1.開展教育系統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專題培訓。 2.定期發布校園安全普法視頻,面向師生和社會以案釋法。 |
4-12月 |
安全處 |
19 |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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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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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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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青島市學校安全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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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
結合3月份、9月份師德教育月活動,組織教師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專題學習。 |
9月底 |
教師處 |
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
組織全市教育財務管理工作培訓班,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法律法規專題培訓。 |
4-10月 |
財務處、裝備信息中心 |
2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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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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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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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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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教育督導條例》 |
1.將《教育督導條例》《山東省教育督導條例》《青島市教育督導條例》有關要求納入對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查評價內容,通過評價推進普法工作落實。 2.開展督學培訓,學習研討有關法律法規。 |
3-12月 |
督導室 |
30 |
《山東省教育督導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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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青島市教育督導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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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利用“支部書記講黨課”、“普通黨員講黨課”、知識競賽等平臺,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章。 |
6-12月 |
機關黨委 |
33 |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組織開展警示教育、紀檢干部專題培訓、案例分析會,解讀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3-12月 |
機關紀委 |
34 |
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 |
組織專題培訓,開展學習研討活動。 |
2月底 |
裝備信息中心 |
35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
自學考試報名考試前和考試期間,發布考試規章制度溫馨提示和警示案例,以案釋法。 |
自學考試前 |
市招考院 |
36 |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
重大考試前,發布考試規章制度溫馨提示和警示案例,以案釋法。 |
重大 考試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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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
開展各級教育統計工作專項培訓,宣傳解讀有關法律規定。 |
12底前 |
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 |
38 |
《教育統計管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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