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6個省級統考科類的考試科目和分值如何設置?
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音樂表演又分為器樂和聲樂兩個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教育類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165分)、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75分)5個科目。舞蹈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3個科目。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4個科目。服裝表演方向總分300分,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3個科目。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3個科目。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3個科目。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3個科目。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2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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