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深入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全面建設生態強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著力構建清潔安全高效能源體系,促進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化變革,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二)工作原則
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堅持全省一盤棋,強化總體部署,發揮制度優勢,實行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鼓勵各地區、各領域主動作為,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節約優先,源頭管控。堅持全面節約戰略,推動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持續降低,提高投入產出效率,加快形成節約資源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間格局。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加強政府政策引領,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以及碳排放權等市場化機制,形成有效激勵約束。
先立后破,防范風險。科學、穩妥、有序把握工作節奏,增強風險防控意識,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實現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5%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45.8%,森林蓄積量達到11.02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大幅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000萬千瓦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46%,森林蓄積量達到11.41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
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三、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三)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將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導向和目標任務全面融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性作用和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各級規劃的支撐保障。加強各級各類規劃間的銜接協調,確保各地區、各領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主要目標、發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
(四)強化“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綠色低碳導向。加強“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銜接,在“一主”“雙廊”“雙帶”“雙線”“雙通道”“雙基地”“雙協同”布局實施過程中,強化綠色低碳發展導向和任務要求,持續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五)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充分發揮資源循環利用與節能減排的協同效應。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實施綠色低碳發展國民教育。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凝聚全社會共識,加快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格局。
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業固碳增效。鼓勵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制定碳達峰方案,明確碳達峰時間和碳達峰路徑。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推進工業領域綠色化改造,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工藝和裝備。加快服務業綠色轉型,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探索數字化方式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服務業發展。
(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長效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等相關規定,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延伸產業鏈,促進提質增效。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需按國家要求先納入相關領域產業規劃。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加強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
(八)發展壯大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綠色環保以及新能源汽車、風電光伏裝備、商用衛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行產品綠色設計,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鼓勵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
五、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九)強化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探索推進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加強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開展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十)提升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推進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訊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推廣應用高效節能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健全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落實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加強能效對標達標,開展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實行能效“領跑者”制度。
(十一)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臺期。嚴格審批(核準、備案)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費指標管理和減量替代管理。嚴格控制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有序關停改造分散燃煤鍋爐和小火電,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因地制宜推進煤改電、煤改生物質。開展油頁巖勘查,進一步加強油頁巖原位等技術攻關,推進松原國家油頁巖先導試驗示范區建設。強化風險管控,完善煤炭供應體系和應急保障能力,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十二)大力發展新能源。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充分利用我省西部地區豐富的風光資源和鹽堿地、河灘地等未利用土地資源,推動骨干企業整縣推進、集中連片開發,利用魯固直流和“吉電南送”特高壓通道等電力外送條件,全力推進西部國家級清潔能源生產基地建設,打造吉林“陸上風光三峽”。加快白城、松原“綠電”示范園區建設,提升清潔能源本地消納能力。推廣干熱巖地熱采暖示范工程,打造“全域地熱三峽”。穩妥實施核能供熱示范工程。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打造涵蓋技術研發、裝備制造、資源開發、應用服務的完整儲能產業鏈,推動儲能設施建設。實施氫能開發利用工程,加快“北方氫谷”建設,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
(十三)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建設,提升電力系統消納新能源的能力和綜合效益。推動三江流域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實施東部“山水蓄能三峽”,打造千萬千瓦級東北應急調峰調頻保障基地。推動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推進電網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
六、加快推進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十四)推動交通運輸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構建布局合理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深入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持續降低客貨運輸能耗和碳排放強度。優化客運組織,推動客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客運實載率。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整合運輸資源,提高利用效率。
(十五)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加快推進紅旗新能源繁榮基地、遼源新能源汽車產業配套基地、奧迪一汽新能源汽車等重大項目建設。公共交通等領域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優先采用清潔能源車輛。深入實施“旗E春城、綠色吉林”行動,加快長春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城市建設,推動長春市城區公共出行全面電動化。探索推廣氫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
(十六)積極引導綠色低碳出行。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和自行車專用道、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提高共享交通工具投放力度。引導公眾主動選擇綠色低碳出行方式,提升公共出行比重。加快充換電網絡系統、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哈長城市群和長春都市圈為核心的高速公路充換電設施布局。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七、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十七)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綠色低碳轉型。在城鄉建設運營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理念。推動長吉、長平一體化協同發展,建設城市生態廊道,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和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設。強化綠色施工管理,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加強建筑拆除管控,杜絕大拆大建。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
(十八)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快發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續推進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推廣住宅房屋分戶控制供熱,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積極推進農村建筑節能,加快農房節能改造,鼓勵綠色農房建設。
(十九)優化城鄉建筑用能結構。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推動光伏發電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提高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開展工業余熱供暖應用,進一步提升城鎮集中供暖比例。積極推廣熱泵、燃氣、生物質能等清潔低碳取暖。加大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推廣力度,因地制宜選擇取暖方式。
八、加快綠色低碳科技研發
(二十)加強基礎研究創新能力建設。制定科技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支撐方案。加強我省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系統碳匯等基礎理論和方法研究。鼓勵在節能降碳和新能源技術產品研發領域建設重點實驗室和科技創新中心。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培養,鼓勵高校開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專業。
(二十一)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研究攻關。謀劃實施綠色低碳領域重大科技專項,開展綠色低碳相關新技術、新裝備攻關,解決碳達峰、碳中和方面的核心技術問題。支持開展智能電網技術,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技術,氫能生產、儲存、應用技術,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氣凝膠等新型材料的研發應用,并將相關研究方向納入省科技發展計劃。
九、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
(二十二)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劃定生態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嚴格控制城鎮建設占用農業和生態空間,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重要生態空間的固碳作用。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逐步建立以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為主體、各級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十三)提升生態系統碳匯總量。堅持系統觀念,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實施第三個“十年綠美吉林”行動,加快建設東北森林帶、北方(吉林西部)防沙帶、林草濕生態連通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東北東部林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加強草原和自然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落實濕地管護責任,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實施黑土地保護工程,深入總結推廣“梨樹模式”,堅持打好“黑土糧倉”科技會戰,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保護性耕作、耕地地力培肥等重大工程建設。
十、提高對外合作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二十四)建立綠色貿易體系。持續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加大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鼓勵企業全面融入綠色低碳產業鏈。
(二十五)加強綠色低碳區域合作。主動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立足區位優勢,參與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構建大圖們江開發開放經濟帶,進一步深化吉浙對口合作,促進吉林與東北亞相關國家和遼寧、黑龍江、內蒙古、浙江等省份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清潔能源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我省綠色低碳技術及產品“走出去”。充分利用東北亞地方合作圓桌會議機制,開展綠色低碳發展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完善政策保障機制
(二十六)完善投資金融政策。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綠色投融資政策體系,嚴控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碳達峰、碳中和,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開展碳排放權質押融資業務,引導金融機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融資支持。支持我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風險投資等多種方式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創建。
(二十七)強化財稅價格政策支持。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支持力度。貫徹落實國家綠色低碳產品政府采購政策,有效增加綠色低碳產品市場需求。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等稅收優惠政策,增強市場活力。嚴格執行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財稅支持政策。
(二十八)推進市場化交易。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對納入碳市場的重點行業控排企業開展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工作。探索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銜接。研究建立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將碳匯納入生態保護補償范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
(二十九)建立健全統計核算和法規標準體系。建立我省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強化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加強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及時修訂和完善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不相適應的現行地方性法規。嚴格執行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快地方節能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構建我省綠色低碳標準體系。
十二、強化組織實施
(三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整體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系統推進。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三十一)強化統籌協調。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研究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定期調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驟力度銜接。
(三十二)壓實地方責任。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碳達峰、碳中和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具體落實舉措,切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
(三十三)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強化評價考核,落實獎懲措施,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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