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職稱高層次人才15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和《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落實衛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職稱高層次人才155人。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 招聘對象
1、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碩士應屆(2023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業對口的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專業對口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本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員。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各單位招聘簡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3、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單位
本次高層次人才招聘共涉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7家市直事業單位,具體招聘單位有:十堰市太和醫院、十堰市人民醫院、十堰市中醫醫院、十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十堰市婦幼保健院、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十堰市中心血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招聘崗位、條件、程序等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招聘單位聯系。各單位招聘程序詳見附件:2023年十堰市太和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中醫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婦幼保健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3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
三、其他事項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通過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和各相關單位官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符合人才認定的人員享受相關政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綜合成績排名遞補人員體檢和考察。
本公告由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各單位招聘簡章(附件)中所列的內容,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紀委:0719-8117012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0719-8117014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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