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藥科職業大學2022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教師160人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藥科職業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藥科職業大學是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學校地處寧波市,現有奉化、鄞州兩個校區,占地面積933畝。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44個崗位共160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人員應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應聘者所學專業(以學歷證書為準,含最高學歷及以往全日制高等教育學歷)或實際從事專業(以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聘書為準,需與近年內實際持續從事的教學科研工作領域一致),均作為招聘單位認定參考因素。
2.對工作經歷及年限的要求,以報名截止時間前的實際在崗工作經歷為準,并主要根據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認定,可累計。
3.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統一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期,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6年8月12日后出生者,依此類推。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在崗位現有年齡條件基礎上一般均可放寬到50周歲左右;其他注明符合一定條件者“年齡可適當放寬”情形的崗位,將視應聘人員所獲職稱、榮譽、業績等情況予以適當放寬,但放寬幅度一般不超過5周歲。
4.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5.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但對年齡在45周歲以上的人選,可適當放寬與年齡增長密切相關的一些指標要求。
(五)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符合人才層次條件的,學校按照不同的人才層次在薪酬、科研啟動經費、人才住房補貼(安家費等)等方面給予相應的待遇,具體可通過招聘計劃表上有關用人部門的聯系方式咨詢。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一些崗位條件相關的勞動(聘用)合同(涉及崗位內容不詳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證明、職稱證書、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至郵箱:zjpc2717@126.com,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代碼+姓名”。
2.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及報名結束后一定時間內,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意見將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進行反饋。
招聘條件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職稱或醫、藥(含制藥)、護理、醫療器械、計算機(含軟件)、體訓(運動員)等較為緊缺專業的崗位,將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其他崗位一般要求符合條件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后因報名人數不足形成崗位空缺的,下一步將納入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在年度內繼續招聘。
(二)資格復審和考試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安排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或證明材料不全,或后續發現與招聘條件不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2.考試考核
考試將在校內舉辦,除一些崗位可能視高層次人才情況采用直接考核的辦法進行外,一般采用試講+綜合面試方式進行。試講、綜合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各占總成績的50%。一些崗位如符合條件的人數較多,不便直接安排試講的,將視情況先安排筆試,并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6的比例(招聘人數超過3人的,按1:4的比例)對入圍人員安排面試,但筆試成績僅作為入圍依據,不帶入下一輪。
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學科專業特長等。綜合面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水平、科研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各崗位根據直接考核的結論,或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荚嚳偝煽兊陀?0分者,或者直接考核后認定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將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以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意見為準。
考察工作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具體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三、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藥科職業大學網站。
2.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藥科職業大學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904606(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電話:0574-88839034、88839032。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附件1:浙江藥科職業大學2022年招聘計劃表.xlsx
附件2:浙江藥科職業大學報名表.doc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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