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考英語科目第一次考試成績復核公告
為做好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語科目第一次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相關工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績復核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稱市高招辦)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各區考試中心及相關單位負責本區高考考生成績復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咨詢解釋工作。
成績復核工作成立由各學科命題專家、評卷專家及教育測量專家組成的仲裁組,仲裁組負責對經復核后有異議的答卷進行最終裁定。
二、復核程序和辦法
1.考生申請。考生獲知 2022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語科目第一次考試成績后,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成績復核。考 生 辦 理 成 績 復 核 申 請 時 , 須登 錄 天 津 市 招 考 資 訊 網,通過本人的成績查詢賬號進入高考成績復核系統,并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復核考試成績費(10元)。
2.實施復核。市高招辦對申請高考成績復核的考生數據信息進行匯總后,將本著對考生負責、對高校選拔人才負責的原則,組織全市各區考試中心共同實施高考成績復核工作。
3.復核范圍。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 號)規定,復核范圍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評、是否漏統、是否成績登記有誤、合成后成績與提供考生成績是否一致等情況。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考生答題卡(答卷)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單位、個人提供。
4.復核反饋。成績復核申請截止時間后的 5 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可以通過天津市招考資訊網,登錄高考成績復核系統查詢復核結果。經復核無誤的,查詢界面將顯示“經核查無誤”字樣。經復核確屬有誤的,市高招辦將予以更正,由區考試中心書面通知考生本人,退還考生該科目的復核考試成績費。
三、相關要求
1.申請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復核的考生須于 5 月 10 日 12 時至 5 月 11 日 12 時,通過高考成績復核系統提交申請,逾期市高招辦不再接收成績復核申請。
2.各區考試中心、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做好網上申請的指導工作、高考成績復核的實施工作和咨詢解釋工作,確保高考成績復核工作公正規范實施。
3.經成績復核后仍有異議的考生,由仲裁組對其有異議的相應科目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將由市高招辦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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