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衛生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近日,根據福建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公告》,通知中對2024年福建衛生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報考繳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方式與時間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說明。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3〕1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福建考區的考試工作,保障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日 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方式 |
4月13日 |
9:00—11:00 |
基礎知識 |
紙筆考試 |
14:00—16:00 |
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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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
9:00—11:00 |
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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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專業實踐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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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14、 20、21日 |
8:30—10:00 |
基礎知識 |
人機對話 |
10:45—12:15 |
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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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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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7:45 |
專業實踐能力 |
紙筆考試的專業有“護理學(初級師)”,人機對話考試的專業有“藥學(初級士)”等112個專業。
二、報名條件
(一)凡在福建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具備規定工作經歷(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 報考初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
(2)護師: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也可參加考試)
(3)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 報考中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09年及之前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單位人員、2009-2014年進入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臨床和中醫類別人員、2010-2014年進入全省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臨床和口腔類別人員及2015年及之后畢業的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人員需提供);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并取得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證書或鄉鎮衛生院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書(2009-2014年進入鄉鎮衛生院的臨床和中醫類別人員、2015年及之后進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臨床和中醫類別人員需提供);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需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人員報考專業所屬普通專科應與培訓專業一致。
(2)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3)主管護師: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4)主管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3.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經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后,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師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154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放寬到縣級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二)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和進一步落實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人事激勵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33號)等文件精神,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在符合報名條件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界定,按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參加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閩衛考辦〔2020〕1號)中的界定標準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三)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及我省關于衛健系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便利化使用有關規定,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可按規定報考。
(四)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精神,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報考。
(五)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56號),人事檔案關系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管理的民營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與用人單位簽有正式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可按有關規定通過現單位申報。
二、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
1. 個人填報:上網填報個人資料,并按規定上傳相關材料。
考生應于2023年12月1-14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填報信息中的“考區”選擇“福建”,“考點”選擇為報名人員所在的設區市,省直、中直單位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考生考點選擇為“省屬”。
按照我省衛生健康行業信息化建設要求,考生在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報名的同時,還須登錄“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系統”(http://220.160.52.169:9010/)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
2. 單位審查:考生自行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及《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審核確認單》,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流動人員同時須由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
(二)現場確認
考生應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各設區市的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考生可向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咨詢詳情。中直、省直在榕單位的考生應于2023年12月13-15日到省屬報名點(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號省衛健委機關3號樓附屬樓(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中心)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和《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審核確認單》,均須加蓋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檔案存放單位)公章(統一A4版)。
2.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衛生類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港、澳、臺及外籍考生,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統一A4版)。
(三)資格審核
各設區市考點要按照考務工作安排(詳見附件1),認真審核本考點考生報名資格,確保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考點資格審核工作。福建考區于1月26日前完成考區資格審核工作。
(四)網上繳費
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于1月29日-2月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報名頁面,完成網上繳費。
(五)準考證打印
自4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4月21日。
四、其他事項
(一)關于學歷
1. 1994年(含1994年)以前入學的衛生中等專業的畢業生(含非衛生行業中專學校),按原省衛生廳、省教委《關于加強衛生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教育管理的聯合通知》(閩衛教〔1994〕216號)規定,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2. 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學的我省衛生職業職工中專衛生專業畢業生,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3. 2000年衛生職業職工中專和部分普通中專衛校招收的有職稱無學歷人員,畢業證書須經省或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驗印,且其姓名錄入招生花名冊中完成備案。
4. 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專衛校的學歷,其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學的普通中專衛校畢業生,按原省衛生廳《關于公布福建省具有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的中專衛校及專業的通知》(閩衛科教〔2002〕96號)規定,畢業證書(鋼印)由設區市教育局驗印。
6. 省外高等、中等成人醫學院校畢業生,須有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校或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學位)證書,且其姓名錄入招生花名冊中完成備案。
7. 成人高等醫學教育(醫學遠程教育)的學歷,按原省教育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成人高等醫學教育管理的通知》(閩教高〔2008〕23號)規定執行。
(二)關于報考專業
1.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202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2)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2. 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3.嚴格執行衛生執業準入制度,不得跨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轉換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跨一級申報專業需同級轉考的,參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2024年)》(詳見附件3),同級轉評的其他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軍隊人員
1. 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到所在考點辦理軍隊考生的數據交接、考試費用的繳納和準考證領取。
2.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 各考點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軍隊人員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2號)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報考數據交接、考場編排、考試實施等工作。
(四)關于科目成績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以連續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一個滾動周期內同一專業所有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取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員會批準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2.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3. 考試結束后2個月,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證件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查詢、下載打印成績單。福建考區的考試合格以國家分數線為準。資格確認時間以國家統一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為準。
(五)存在下列情況的,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間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況。
各設區市衛健委、人社局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考試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工作規程和制度。認真落實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強化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嚴格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嚴肅考風考紀,凈化考試環境,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部門聯動,積極爭取公安、電力和無線電管理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堅持以人為本,做好考生服務,確保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福建考區工作安排表
2.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3.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對應表(2024版)
附件1
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福建考區工作安排表
工 作 內 容 |
工 作 時 間 |
網上報名 |
2023年12月1-14日 |
現場確認 |
2023年12月2-15日 (省屬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12月13-15日) |
軍隊考生報名數據交接及上傳 |
2024年1月3-9日 (省屬考點1月4、5日交接) |
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1月15日前 |
考區復核考生報名資格 |
1月26日前 |
考生網上繳費 |
1月29-2月8日 |
準考證網上打印 |
4月1-21日 (考點打印軍隊考生準考證4月2-8日) |
考試實施 |
4月13、14、20、21日 |
網上成績發布 |
考后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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