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年衛生資格報名時間公布
近日,根據上海衛生人才發布了《上海市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知》,通知中對2024年上海衛生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報考繳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方式與時間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說明。
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4月13、14、20、21日舉行,為確保順利參加考試,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方式
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采用網上預報名、線上報名確認和網上繳費。
(二)報名程序
1.網上預報名
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止。
考生本人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以下簡稱“國家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考生須根據醫療機構所在轄區,正確選擇“報名地市”(詳見“上海考區各考點網上確認機構”附件3,歷史考生選擇“報名地市“應與2022年報名時一致)。
2.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采取線上報名確認方式。
(1)線上確認: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先自行填寫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4) ,并和其他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在《申報表》上簽字蓋章。考生將簽字蓋章后的《申報表》和其他相關報名材料上傳至系統進行線上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請密切關注系統狀態提示。系統提示已完成線上確認后,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系統提示“確認不通過”的,考生須在2023年12月15日17:00前重新上傳報名材料。考生逾期未提交報名信息(未上傳相關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補充信息(未上傳補充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2)歷史考生:上一年度考試未通過(不包括缺考、違紀考生), 提交報名信息后,經系統核驗確定所提交的基本信息與上一年度一致,系統會提示已進行自動確認,考生無需進行線上確認,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繳費。自動確認涉及的基本信息包括報考考區、考點、檔案號、報考專業、報考級別、畢業學校、學校備注、畢業時間、畢業專業、學位、學制、最高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單位名稱、單位所屬、單位性質。
3.考生繳費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自2024年1月29日起登錄國家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8日。請考生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才能視為正式報名,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考試費用為每科50元。
二、 考試
(一)考試時間
1.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4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 14、20、2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試地點
請考生詳見《準考證》。
附件:
1.申報條件及有關事項說明
2.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3.上海考區考點網上確認機構一覽表
4.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
附件1
申報條件及有關事項說明
一 、申報條件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人社專〔2022〕320號)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符合下列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初級
1.藥(技)士
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
2.藥(技)師
(1)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碩士學位。
(2)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3)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4)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
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3.護師
(1)具備衛生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
(2)具備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
(3)具備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
(二)中級
1.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
(1)具備衛生類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具備衛生類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
(3)具備衛生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衛生類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5)具備衛生類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
(1)具備衛生類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
(2)具備衛生類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
(3)具備衛生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衛生類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
(5)具備衛生類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3.主管護師
(1)具備衛生類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
(2)具備衛生類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
(3)具備衛生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衛生類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
(5)具備衛生類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4.主管藥(技)師
(1)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2)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5)具備衛生類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工作滿7年。
(三)有關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要求
1.凡報名參加2024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人員,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符合申報條件的2023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申報參加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參加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中級職稱考試。
4.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二、有關事項說明
(一)學歷、工作、轉崗年限
1.申報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的學歷或學位。
2.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的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3.因工作崗位變動,需申報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有執業資格準入要求的崗位,轉崗時間從取得執業資格算起。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申報
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文件精神,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申報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證明。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軍隊衛生人員申報
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團級及以上單位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機構統一規定的報名時限及軍隊專用報名系統要求組織報名,報名條件的審核工作由師級及以上單位負責。報名工作結束后,團級以上單位派干部持介紹信2024年1月4-5日將報名數據、有關材料、考務費等移交上海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四)考試成績管理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2.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3.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發證。
4.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五)其他
申報條件中第(三)點第3條規定是指已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式聘用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申報專業須是全科醫學(301)、全科醫學(中醫類)(302)和社區護理(373)三個專業,申報其他專業,不參照該項規定。
附件2
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A4規格),報名表中單位審核欄中經辦人須簽名,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身份證(有效期內,正反面復印)等。非本市戶籍考生,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證》等相關材料,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須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外籍人員須提交《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
三、衛生類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四、下一級資格證書原件。
五、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合同上應寫明所聘崗位及職稱,下一級資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報條件中規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六、相關準入資格證書原件:申報醫師類考試(專業代碼為301—365、392),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證書;申報護理類考試(專業代碼為203、368-373),須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
七、按規定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申報臨床、中醫、口腔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八、轉崗人員須另提交現任崗位2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寫明的工作崗位須同申報專業一致。
九、民營醫療機構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
附件3
上海考區各考點網上確認機構一覽表
報名地市 (考點) |
包含醫療衛生機構 |
聯系方式 |
浦東新區 |
浦東新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63667293 |
黃浦-普陀-虹口 |
黃浦區、普陀區、虹口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63667293 |
靜安-嘉定-奉賢 |
靜安區、嘉定區、奉賢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63667293 |
長寧-徐匯-青浦 |
長寧區、徐匯區、青浦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52064705 |
閔行-金山-松江 |
閔行區、金山區、松江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52064705 |
楊浦-寶山 |
楊浦區、寶山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17317763296 |
崇明考點 |
崇明區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
021-59626794 |
上海考點 |
僅限原上海考點歷史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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