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衛生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2024年4月1-21日
近日,根據甘肅衛生健康委發布了《2024年甘肅考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通知中對2024年甘肅衛生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報考繳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方式與時間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說明。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3〕1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3〕80號)要求,現將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甘肅考區有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方式
2024年護理學初級(師)專業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日 |
0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4日 |
0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14、20、21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考生可在2023年12月1-14日期間,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原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具體流程為:注冊用戶、綁定微信號、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提交信息。
(二)現場確認
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到所在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為2023年12月2-15日,具體時間以各考點公布的時間為準(參加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未全部通過考試的歷史考生為自動確認,不再現場確認提交資料)。
1.報名申請表(所在報名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專學歷的考生須提供學籍證明;
5.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6.取得初級(士)報考初級(師)的考生需提供初級(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中級專業的考生須提供初級師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及執業醫師注冊證書原件;
8.提供近一個月甘肅省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
(三)資格審核
考點、考區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的時間為2023年12月16-2024年1月26日。
(四)信息修改
考點、考區登錄考務管理系統修改考生報名信息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6日。
(五)考生繳費
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繳費繼續采用網絡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通過考區資格審核的考生務必在此期間完成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考試。
(六)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在2024年4月1-21日期間,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軍隊人員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軍隊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師級以上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核。
(二)報考數據交接
團級以上單位須于2024年1月3-9日期間,派員持介紹信到所在考點辦理軍隊人員報考數據交接和考試費用繳納。雙方核對無誤后,在報名數據確認回執單上簽字確認,同時考點將報名統計表等材料留存備案。
(三)準考證打印
各考點須于2024年4月2-8日期間打印本地區軍隊人員準考證,并通知軍隊單位派員集體領取。
(四)考試實施
軍隊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成績發布
軍隊人員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成績通知及查詢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軍事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負責。
四、有關政策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 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 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三)根據衛生部、人社部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 號)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可報考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 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 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2024年度報考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七)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對未列入國家考試目錄的衛生管理、臨床醫學工程等專業,報考參加甘肅省衛生人才評價考試。
(八)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九)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附件:1.具體報考條件docx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docx
3.衛生資格考試甘肅考區各考點聯系方式docx
附件1
具體報考條件
(一)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
(三)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師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
(四)參加護理專業師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
(五)參加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
6.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六)參加公共衛生類別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
(七)參加護理專業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
(八)參加藥學、技術專業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2.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附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甘肅考區各考點聯系方式
考點名稱 |
轄區報名點及詳細地址 |
咨詢電話 |
省直考點 |
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371號省衛健委人才服務中心6樓考試科 |
0931-8677175 |
蘭州考點 |
蘭州市城關區名城廣場4號樓1813 |
0931-8405159 |
酒泉考點 |
酒泉路肅州區金塔路13號620室 |
0937-2617169 |
慶陽考點 |
慶陽市西峰區長慶大道66號311室 |
0934-8855017 |
天水考點 |
天水市秦州區政務中心2號樓1603室 |
0938-8280506 |
武威考點 |
武威市涼州區天豐街公共衛生綜合服務樓B區2樓211辦公室 |
0935-2234152 |
甘南考點 |
合作市人民東街51號 甘南州衛生健康委4樓人才服務中心 |
0941-8213565 |
定西考點 |
定西市安定區新城建設大廈16樓1608室 |
0932-8212525 |
金昌考點 |
金昌市金川區新華西路18號202室 |
0935-8211529 |
隴南考點 |
隴南市武都區東江新區廣電大廈4樓402室 |
0939-8870201 |
臨夏考點 |
臨夏市紅園路40號3樓311室 |
0930-6214366 |
平涼考點 |
平涼市崆峒區東大街41號 平涼市衛生健康委員會107室 |
0933-8223730 |
張掖考點 |
張掖市甘州區杏林南路320號 張掖市衛健委1110辦公室 |
0936-8294709 |
白銀考點 |
白銀市白銀區廣場北路1號 統辦號樓712室 |
0943-8225093 |
蘭州新區考點 |
蘭州市蘭州新區中川商務中心3號樓二樓K26號窗口 |
0931-825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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