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23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報名入口?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3〕3號)精神,可知,廣西2023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報名入口,具體事項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考試日期 |
考試級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23年9月24日 |
初、中級 |
9:00—11:30 |
審計相關基礎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級 |
9:00—12:00 |
高級審計實務 |
|
本次考試考場設置在南寧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
二、考試級別、應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報考級別 |
應試科目 |
成績管理 |
初、中級 |
審計相關基礎知識 (客觀題) |
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審計理論與實務 (客觀題) |
||
高 級 |
高級審計實務 (主觀題) |
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
三、報考條件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22〕18號)要求,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具體如下: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四)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五)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六)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級別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9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10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11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13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14 |
建造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16 |
注冊驗船師 |
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中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注冊消防工程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
20 |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
23 |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
(八)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九)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的12月31日。
(十)報名條件中“學歷、學位”的說明。
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高中學歷包括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精神,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6月5日8:00至6月15日17:00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 “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2.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
3.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節。
4.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節。
5.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進入繳費環節。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不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6.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符合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具體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證明;
(2)從事審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3)身份證件;
(4)職稱證書或職稱評聘證明;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7.網上人工核查。核查時間: 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17:00。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
(二)網上繳費。
1.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6月5日8:00至6月19日17:00。報考人員繳費成功,方為完成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廣西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審培〔2017〕103號)規定,我區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初級62元/人·科,中級62元/人·科,高級70元/人·科。
3.票據發放。考試費票據為電子票據,需要票據的考生,可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電子票據發放平臺”)查詢和打印個人考試費電子票據。票據查詢和打印開始時間預計為當次考試報名結束1個月后,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六、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23年9月18日8:00至9月24日14:05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七、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考試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攜帶有效臨時身份證或廣西區內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成績發布及考后核查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二)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務系統、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組織機構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證書辦理
(一)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中的“證書領取”專欄查詢。
(二)考試合格人員電子證書(證明)下載、查詢驗證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
十、考試大綱
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十一、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12333轉“自治區本級”—社保和勞動業務。
附件:從事審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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