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2年度海南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統一入口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及《關于做好202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號),202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于9月3日、4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考試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由省委人才發展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資格核查工作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一)考試設置《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客觀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客觀題)、《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客觀題)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二)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40號)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和“免二科”兩類。
(一)考全科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免二科條件
凡符合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境外及港澳臺人員報考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無違法記錄的境外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在我省報考。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為防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
(一)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附件2),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人工核查。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人工核查。
五、報名時間和流程
(一)報名時間
7月13日至7月20日。
(二)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1)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用戶注冊,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注冊前請使用中國人事考試網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文件進行處理。照片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
(2)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3)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4)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東大廳專技考試窗口(海口市和邦路3號)現場辦理或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搜索“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2.資格核查
(1)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2)現場人工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場進行人工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②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和中專的報考人員;
③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④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⑤撤回承諾申請的;
⑥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到現場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13日至7月20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等有關材料送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人工核查及報名確認。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辦公樓1017室,聯系人:楊振,電話:65396470。
3.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須在7月13日至7月20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5〕2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主觀題均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2)報考人員繳費后,如出現系統顯示未繳費的問題,不必擔心,只要確認銀行卡已經扣款即報名成功,系統會定期對帳,屆時系統繳費狀態會顯示正常。
(3)開具電子發票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2個星期內辦理。第一步:填寫《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并發送至指定郵箱(詳見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并實名認證,在“票夾”查閱到發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六、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2年8月26日-9月4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應試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生須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的疫情防控須知和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僅限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八、考試大綱
202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6年版》為準,見中國設備監理協會網站。
九、成績查詢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十、核查與監管
(一)核查。考前、考中、考后將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信息,采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和日常監管。接到核查通知的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監管。根據實際情況,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1.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十一、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紙質證書發放有關信息,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十二、聯系方式
(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局咨詢電話(報名資格): 65396470。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咨詢電話(考試考務):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詢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附件:1.202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4.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附件1
202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考試日期:9月3日、4日)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3日 |
09:00-12:00 |
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
14:00-17:00 |
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
4日 |
09:00-12:00 |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14:00-18:00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附件2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報考人員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記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 )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方式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海南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相關義務
報考人員須本人按照考試報名操作流程完成報名操作,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考試和考場管理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檢查和監督,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同意遵守相關事項規定和履行相關義務。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序號 |
姓名 |
手機號碼 |
報考科目 |
繳費金額 |
繳費日期 |
例 |
張三 |
13888888888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888.88元 |
2021.4.8 |
1 |
|||||
2 |
注:第一步:考生填寫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并將申請表發送至郵箱;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并實名認證,在“票夾”查閱到發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附件4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36.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
02.免2科 |
01.注冊設備監理師 |
003.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004.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
04.考全科 |
01.注冊設備監理師 |
001.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
|
002.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
003.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004.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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