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前公告
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將于3月15-16日進行,為確保廣大考生順利參考,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打印準考證時間和網址
準考證打印入口于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開放,請及時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注意事項,按要求做好考前準備。
二、持規定證件入場
參加考試須同時持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方可進入考場。其他證件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證件。
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一)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二)嚴禁將手機、計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環、藍牙耳機等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文字資料帶至座位;嚴禁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嚴禁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嚴禁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損毀試卷或答題卡;嚴禁抄錄、復制、傳播試題內容。
(三)報考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處理(包括抄襲者和被抄襲者)。考試期間,考生有義務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防止被他人抄襲。
(四)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并舉起右手。監考人員回收試卷、答題卡時,考生須在座次表上履行交卷簽字程序。經監考人員允許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考試配發的草稿紙,考后統一收回。
(五)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處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在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進入考點考場后,務必認真核對考點、考場和座位號,避免走錯考點考場、坐錯座位。
(二)本次考試各科目準考證號碼首位數字不同,請考生仔細填寫,避免填錯。
(三)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以考試鈴聲(指令)為準,個人計時工具及考場內鐘表時間僅作參考。
(四)本次考試使用題卡條形碼,請注意核對條形碼上的考點名稱、考試科目、考場號、座位號是否正確,正確則粘貼在答題卡相應位置,若不正確請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
(五)考試當天出行人員較多,可能造成考點周圍交通擁堵,請提前了解考點所在位置,合理規劃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線,預留充足赴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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