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
按照《四川省公安廳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定和筆試成績及心理素質測評結果,現將四川省公安廳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心理素質測評結果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登錄網站查詢。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3月21日(周二)至3月24日(周五),具體職位復審安排如下:
3月21日9:00-11:30:調研文秘(一)、調研文秘(二)、調研文秘(三)、調研文秘(四);
3月21日14:30-17:30:調研文秘(五)、調研文秘(六)、公安政工(一)、公安政工(二)、公安政工(三)、公安政工(四)、公安政工(五)、公安政工(六)、公安政工(七)、財務管理、審計管理、后勤管理、培訓管理、警務保障(一);
3月22日9:00-11:30: 警務保障(二)、警務保障(三)、警犬技術、公安信息化(一)、公安信息化(二)、公安信息化(三)、公安信息化(四)、公安信息化(五)、公安信息化(六)、翻譯語言(一)、翻譯語言(二)、翻譯語言(三)、刑事技術(一);
3月22日14:30-17:30:刑事技術(二)、刑事技術(四)、公安法制(一)、公安法制(二)、公安法制(三)、公安法制(四)、公安法制(五)、涉外警務(二)、公安業務(一)、公安業務(二)、公安業務(三)、公安業務(四)、公安業務(五);
3月23日9:00-11:30: 公安業務(六)、公安業務(七)、公安業務(八)、公安業務(九)、公安業務(十)、公安業務(十一);
3月23日14:30-17:30:公安業務(十二)、公安業務(十三)、公安業務(十四)、公安業務(十五);
3月24日9:00-11:30: 公安業務(十九)、公安業務(二十)、公安業務(二十一)、公安業務(二十二)、公安業務(二十三);
3月24日14:30-17:30:公安業務(十六)、公安業務(十七)、公安業務(十八)。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公安廳老干部活動中心(成都市青羊區文廟后街2號)。
四、資格復審攜帶資料
1.《報考信息表》1份,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大學本科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非黨校教育的學歷需要出具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根據職位要求的經歷條件,按時間分段證明,加蓋干部管理權限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印章);相關經歷屬于掛職、下派或借調經歷的需另附文件佐證。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6.黨員材料復印件1份(需入黨材料本人頁和組織研究吸收頁)
7.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原則上由考生本人按時攜帶相關資料參加,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的考生,必須書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安排在3月21日、22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未在安排的時間段24小時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他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準確、齊全。凡因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齊,影響面試資格復審結果的,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3.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公安廳將電話通知遞補,請考生保持通訊通暢,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其他要求
請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強個人防護,資格復審期間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
附件: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模板
四川省公安廳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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